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 (论文)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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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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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潍科教发[2021]9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2023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评估内容

   评估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题目、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材料、学生毕业论文等。

三、评估依据

1.《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潍科教发[2021]9号) (附件1)

2.《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附件2)

四、评估时间

   2023年12月10日—12月20日。

五、组织实施

由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价。

六、评估方式与过程

   (一)学院自评(12月10日—12月12日)

各学院按照《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潍科教发[2021]9号)有关要求,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并提交“**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需上交材料包括:

1.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模板见附件3)

2. 抽取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材料、毕业设计(论文)。

3. **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于12月12日上午放学前交到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wfkjxypjb@wf.shandong.cn.

(二)抽取检测学生名单、上交材料(12月12日-12月13日)

12月12日下午将抽取的学生名单下发,12月13日上午放学前各院系将全部所查材料送到办公楼217室。

(三)校内专家评估(12月14日—12月18日)(工作日外时间)

依据《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对上交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价。

(四)评估结论及反馈(12月20)

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评委结果,分类汇总评委意见与建议,公示、反馈。各学院应认真听取评委专家意见,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地整改,整改情况报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李宝芹老师联系。          

 

附件1:《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潍科教发〔2021〕9号文件

附件2: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

附件3: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模板

 

 

 

 

 

 

 

 

                            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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