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潍科教发[2021]9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2023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评估内容
评估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题目、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材料、学生毕业论文等。
三、评估依据
1.《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潍科教发[2021]9号) (附件1)
2.《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附件2)
四、评估时间
2023年12月10日—12月20日。
五、组织实施
由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价。
六、评估方式与过程
(一)学院自评(12月10日—12月12日)
各学院按照《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潍科教发[2021]9号)有关要求,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并提交“**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需上交材料包括:
1.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模板见附件3)
2. 抽取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材料、毕业设计(论文)。
3. **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于12月12日上午放学前交到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wfkjxypjb@wf.shandong.cn.
(二)抽取检测学生名单、上交材料(12月12日-12月13日)
12月12日下午将抽取的学生名单下发,12月13日上午放学前各院系将全部所查材料送到办公楼217室。
(三)校内专家评估(12月14日—12月18日)(工作日外时间)
依据《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对上交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价。
(四)评估结论及反馈(12月20)
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评委结果,分类汇总评委意见与建议,公示、反馈。各学院应认真听取评委专家意见,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地整改,整改情况报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李宝芹老师联系。
附件1:《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潍科教发〔2021〕9号文件
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