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领导评价、同行互评、学风评议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4周-17周(2023.11.27 - 2023.12.24)进行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方式

学生评教、领导评价、同行互评、学风评议全部采用网上评价方式。

二、评议范围

学生评教包含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和环节,被评价老师包括专任教师、处室兼课教师、外聘教师、代课教师等;

领导评价、同行互评不包含处室兼课教师、外聘教师、代课教师。  

凡本学期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一律对所任教班级进行班风评议。

三、评议组织与实施  

评议工作由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共同参与。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评价日程以及评价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反馈;教务处负责系统课程分配;各教学单位负责录入评教学生名单、被评教师名单、评教课程等信息,组织和培训本单位教师、学生按照日程安排和评教要求参与评价。  

四、登录方式与评议方法  

教师通过微信通信录中“潍坊科技学院”企业号,进入教学评议系统。学生通过智慧潍科APP进入“教学评议”系统。系统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显示应评价的课程信息。教师需完成“班级学风评议”和“同行互评”,领导还需完成“领导评议”;学生需完成“学生评教”和“教学满意度问卷调查”。评议时要客观、公正地选定相应的评价等级,完成后点击“提交”。

五、评议时间安排  

1.评议准备: 2023年11月27日 (周一)至12月17日(周日),各教学单位录入完善评议系统信息,完成评议准备工作。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调试系统,统筹安排。  

2.正式评议:2023年12月18日(周一)至12月24日(周日)共7天。

4.发布评议成绩: 2023年12月27日(周三),向各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发布教学评议成绩。

5.结果汇总

2023年12月29日(周五),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数据、进行评价总结。  

六、评议要求和说明  

(一)对学院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学评议工作的宣传和动员,通知到每位参评领导、教师和学生,向领导、老师和学生充分说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参评领导、教师、学生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教学评议工作,对照评价指标,对每一位教师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  

2.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组织领导、老师、学生完成议。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实时监控网上评议进度,并及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评议工作意见。  

3.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教学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教学评议工作;教学秘书、辅导员、导师密切配合,确保领导、同行、学生全员参评、无遗漏,评教覆盖率力争100%。

4.学生评议全部采用网评。因遗漏导致学生未参加评教导致授课教师无学生评教成绩的,由遗漏院系承担责任。 学生实际评教人数达不到应评教人数95% ,该课程任课教师无评教成绩,此类情况不能进行补评。

(二)学生评教要求

1.每位同学必须亲自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不得请人代替。不评教无法查阅学习成绩,下学期不能选课。  

2.为保证学生权益,网上评教系统从设置上保证每位学生的评价信息不被公开和查看。  

3.每项评价指标分为四个等级A B C D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合格。评价时根据各项指标相应等级输入你认为该教师达到的分数。  

4.为防止不公正评教,每门课程的10个评价指标全部选“A”和全部选“D”,系统视为无效评价,将导致你无法完成评价工作。在评价时,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评价指标及指标内涵,对老师负责,对自己负责。

(三)领导评价、同行互评的要求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具体评议办法见《潍坊科技学院教学评议条例》

七、其他  

教学评议是对教师的总体评价。评议结果应用于教师考核、师德考核和职称晋升,请各教学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评价全面、合理、客观、公平、公正。

评议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教务处、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系统课程及授课信息的输入(如课程分配问题等)咨询董斌13668665086;与评教有关的具体问题(如没有相关数据等等)咨询赵环 15963690630(691061)。 

 

潍坊科技学院

                                 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潍坊科技学院教学评议条例

附件2:管理员、教师、学生说明书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邮编:262700
电话:0536-510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