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潍坊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专业自我监测和自我完善意识,促进专业内涵发展,培育专业特色优势,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目前招生的本科专业且至少有一届毕业生。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筛选确定一个参评本科专业。原则上近两年参评的本科专业不列入本学期参评范围;特殊情况除外,即上次评估排名后三名的本科专业可以申请作为本学期参评专业。
二、评估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专业评估引导受评专业合理定位,明确专业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切实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发展性原则。注重查找专业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并持续跟踪改进。
(三)客观性原则。强调客观评判,以数据为依据,依据事实作出判断,查找发现问题,切实提出改进意见。
(四)实用性原则。注重对不同类型专业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区别诊断,并充分进行信息反馈,提高评估实效。
三、评估内容
依据《潍坊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对各参评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专业教师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课程与教学改革、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学业指导与校园文化活动、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
四、组织程序
本次专业评估由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评估程序分为自评自建、学校评估、公布评估结论、评估整改、学校督查等环节。
1.3月27日--4 月3日,各专业对照《潍坊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开展自评打分,重点总结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分专业编写自评报告。
2.4月 5日—4月9日,组织评估专家按专业进行评估。专家在教育教学监测与保障平台上进行专业审查,对专业做出客观的定量与定性分析、评价。
3.4月10日-4月12日,公布评估结论、汇总评估意见反馈二级学院,逐步落实整改工作,并跟进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落实专业的办学质量为重点,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一份纸质版于4月3日前交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加强导,明确任务,分工到人,限期落实。
(三)参评专业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评估要素都要提出“支撑依据”,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参评专业应按照通知精神,主动开展自评工作,针对专业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参评专业与3月27日前在线填写专业信息导入表(附件2),填写时注意专业代码必须于设置年份的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各教学单位于4月3日前依据分配的账号登录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填报相应支撑材料,平台网址:http://172.16.7.124:82/。
附件:
评建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处
2024 年 3月26日